
以前住在屋村時有種叫「標會」的東西
那時每座大廈也有互助委員會
由住客組成的自發性組織
有個說法是自從屯門色魔事件
為了家中女性安全而設立
記得小時候我也曾擔當過「巡邏」
晚上要到指定位置當值
至於標會是老媽參與的事情
街坊每個月交付一定金額
其中有人有需要時可以標走那筆錢
當時已覺得相當不可思議
就當作是大家夾位互相幫助
例如忽然生病或有白事急需用錢
其他街坊會讓他標走那個月的錢
算是一種民間投資
現在據說還有類似活動
不過有其風險所以要小心點
這不是為了賺錢而辦
而是一種互助精神
不過現在居住環境改變
連街坊的姓氏也可能不知道
很少再見到這種社區事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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